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本轄屏東縣房屋必須符合「房屋現值在10萬2000元以下」及「供住家使用」,才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現值是依據房屋面積、房屋標準單價、經歷年數、折舊率、地段率等規定計算,房屋屋齡並非唯一計算標準。此外,房屋現值如果在10萬2000元以下,但非供住家使用,仍須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2000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之房屋,如果嗣後房屋增建,房屋現值合計超過10萬2000元者,仍須恢復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