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關鍵1日期 「新」宅稅優惠
臺南市政府財稅局表示,危老條例是106年5月10日開始實施,若符合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之規定,在取得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人 100 % 的同意後,委託建築師向本市都發局提交重建計畫,核准後即可申請拆除執照及建造執照,完工後核發使用執照,並申請賦稅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於「116年5月11日」前申請重建計畫的民眾,拿到建造執照並申報開工勘驗後,即可申請重建期間內土地無法使用區間免徵地價稅。於使用執照核發後,申請重建後2年內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若重建後個人未移轉所有權,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可再延長10年。
該局貼心提醒,危老房屋不同的重建階段可申請的稅目:申報開工後可申請地價稅免徵,核發使用執照後可申請房屋稅、地價稅減半徵收,千萬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