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馥建築經理公司 名詞解釋

不動產事業是關於將多種專業組合在一起的複合事業,因此在操作時先天上有其一定的複雜性。 這個單元為您篩選與不動產相關「名詞」的知識資訊。

海砂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
建商於興建房屋時,所用之混擬土中摻入了海邊未經處理之海砂,而非正常所使用之河砂,嗣後因為海水中含有豐富的氯化鈉,加上海砂中的鹽能自行吸收水分,長期則會加速鋼筋腐蝕,造成混凝土塊剝落,嚴重損害房屋的結構體,縮短房屋壽命,影響住戶安全。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使用執照
建築物建造完成後之使用或變更使用,應請領之執照。
資料來源:建築法。
自住房屋定義確定。
近來房屋稅制改革動作不斷,首先修正了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其中將住家用房屋明確細分為「自住」與「非自住」2種,並分別適用不同稅率。緊接著財政部頒定了「住家用房屋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明確定義何謂「自住房屋」作為課稅依據。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所謂「自住房屋」係指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3個要件:1、無出租使用。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因此,在家戶成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持有之房屋符合無出租,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者,最多有3戶可按自住房屋稅率1.2%課徵房屋稅,其餘之房屋則屬非自住房屋。另外,法人並無自住房屋的適用,法人持有之住家用房屋,均適用非自住房屋徵收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家戶成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戶數在4戶以上者,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將於103年8月10日前寄發輔導函通知房屋所有人,於文到60日內就其符合「住家用房屋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之自住房屋,申請適用自住房屋稅率。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則一律改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成屋
領有使用執照,或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建築物。

資料來源: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不動產說明書
不動產經紀人員於執行業務前應製作不動產說明書以提供解說。該不動產說明書應由不動產經紀人及委託人簽章。簽訂買賣或租賃契約書時,經紀人並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買方或承租方),並請其於不動產說明書內簽章,該說明書視為租賃或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分。

資料來源: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斡旋金
是不動產交易時,買方願買和賣方願賣之價格上有差距時,由買方先付一定之金額給仲介業者,作為斡旋房屋價格及其他交易條件之用,當屋主同意買方之出價時,該價款即轉為定金。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停車空間
停車空間之型式,可區分為機械式、平面式、停車塔等不同形式停車位。停車空間的尺寸,小型車每個寬2.5公尺,長6公尺;大型客車每個寬4公尺,長12公尺。但設置於室內之停車空間,其1/2之車位空間,每個寬度及長度各寬減25公分。機械式停車設備每個寬2.2公尺,長5.5公尺及淨高1.8公尺。

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
地價指數
以特定的時間點,作為地價的基準日,計算一定期間內地價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換言之,地價指數是用來衡量土地價格在某一時期的平均變動趨勢。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附屬建物
與主建物相連之建築物,附屬建物和主建物一樣,都歸房屋主人專有專用。

資料來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工程受益費
因各級政府推行都市建設,提高土地使用或便利交通而興建或改善之公共設施等工程,就直接受益之公私有土地及其房屋或改良物所有人徵收之稅捐,並以稅捐機關為經徵之機關。

資料來源: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