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馥建築經理公司 名詞解釋

不動產事業是關於將多種專業組合在一起的複合事業,因此在操作時先天上有其一定的複雜性。 這個單元為您篩選與不動產相關「名詞」的知識資訊。

重購退稅
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或土地被徵收後,自完成移轉登記或領取補償地價之日起,二年內重購土地合於下列規定之一,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或補償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一)自用住宅用地出售或被徵收後,另行購買未超過三公畝之都市土地或未超過七公畝之非都市土地仍作自用住宅用地者。
(二)自營工廠用地出售或被徵收後,另於其他都市計畫工業區或政府編定之工業用地內購地設廠者。
(三)自耕之農業用地出售或被徵收後另行購買仍供自耕之農業用地者。

前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先購買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始行出售土地或土地始被徵收者,準用之。

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規定,於土地出售前一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不適用之。

資料來源:土地稅法。
消費關係
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之法律關係。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法。
契稅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納稅義務人不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三日,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納稅義務人不依規定期限繳納稅款者,每逾二日,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之滯納金;逾期三十日仍不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前條之怠報金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納稅義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罰鍰。

資料來源:契稅條例。
差價
實際買賣交易價格與委託銷售價格之差額。

資料來源: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契約審閱權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依內政部公告「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審閱期至少3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審閱期至少5日。

另內政部頒布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房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建議企業經營者應給予消費者至少5日以上的契約審閱期;「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房屋委託租貸契約書範本」、「房屋租貸契約書範本」則建議至少3日以上的契約審閱期。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法。
總樓地板面積
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面積之總和。但不包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款不計入建築面積之部分。

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
約定專用部分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

資料來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不動產經紀業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資料來源: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預售屋
領有建造執造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

資料來源: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消費訴訟
因消費關係而向法院提起之訴訟。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