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馥建築經理公司 名詞解釋

不動產事業是關於將多種專業組合在一起的複合事業,因此在操作時先天上有其一定的複雜性。 這個單元為您篩選與不動產相關「名詞」的知識資訊。

自用住宅用地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資料來源:土地稅法。
集合住宅
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

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
約定共用部分
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

資料來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企業經營者
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法。
公寓大廈
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

資料來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畸零保留地
申請建築基地的相鄰土地屬於畸零地,而且是惟一可以協議或合併的土地時,依規定就必須與該畸零地協議調整地形或合併使用,至可以建築之最小面積。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房屋稅

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

房屋稅向房屋所有人徵收之。其設有典權者,向典權人徵收之。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之,由共有人推定一人繳納,其不為推定者,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

納稅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三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欠繳房屋稅之房屋,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或設定典權登記。

資料來源:房屋稅條例。

假處分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為保全強制執行,而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由法院囑託地政事務所為假處分登記。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查封登記
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處應債權人之請求,依強制執行法就提供強制執行之不動產,囑託地政事務所為限制不動產處分之登記。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完稅
完稅是產權移轉過程中的一個流程,稅捐機關針對代書申請移轉的不動產開立應課徵的各項稅費單據,須由買賣雙方繳納稅款完稅後,地政機關必須檢視所附各項完稅單據,始能核准並完成移轉登記。

賣方應繳稅費:土地增值稅,賣出後次年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賣方不動產若有抵押權設定時,需負擔塗銷登記費,若有其他欠稅如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等亦須完稅。

買方應繳契稅,且支付第三次價金予賣方。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